李光鵬,男,28歲,哈尼族,中共黨員。2011年7月,年僅23歲的他當任宣德村委會文書。2013年村組織換屆中,他獲得了村民的認可,當選了宣德村民委員會主任。
  村委會換屆工作結束后,他積極向上級部門協(xié)調爭取各項扶貧資金,2014年完成上下宣德、大魚塘等村民小組主道路硬化,宣德街集貿市場、那賀組、小平寨組飲水安全工程建設。李光鵬自己掏錢1900元幫助宣德村凹子組村民唐軍春購買灌溉農田所需的110管材12米。
  2014年7月21日凌晨3時,勐先突降暴雨,當時他正在烤房里烤煙,突然發(fā)現(xiàn)洪水已淹至烤房。他顧不上自己家的烤煙,迅速組織村兩委成員轉移宣德村在河兩岸居住的村民,直到凌晨5時左右,有嚴重險情的老姜寨、凹子兩個小組55戶,184人全部安全轉移,挽救了大家的生命。雨住了,洪水漸漸退去,李光鵬看著自己辛苦種植的56畝烤煙及在烤房里烤好的煙葉全部被洪水沖毀,他心疼得無法言喻,但全村人民安全無恙,便是對他最大的慰藉。
  他在2014年被評為全國第十屆青年志愿者個人獎,2015年被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、省文明辦命名為第二批崗位學雷鋒標兵,在平凡的崗位上彰顯著不平凡的自己。